1、以后再跟其他的负责协调沟通分担一些工作业务,给他们就可以了,重在沟通,了解和交流已达成共识,避免以后伤了和气,不利于工作开展
2、严禁党员见危不救;
3、严禁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;
4、严禁对抗组织审查;
5、严禁组织、参加邪教组织;
6、在内不是重大问题或者原则问题,是需要尊重个人选择的,所以需要多沟通了,了解原因,尽量解决,实在解决不了,内部同志还是很多的,不如意的事也是有的,真的想处理人,就不评优不提拔,让他当中流砥柱吧。
7、严禁违规干预公共财政资金分配、项目立项评审、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;
8、严禁在晋升等工作中违反规定谋取利益;
9、严禁因渎职导致所管理人员叛逃和出走;
10、严禁挑拨民族关系;
11、如果是合理的调配,在编人员没有任何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服从调配,可以经单位集体开会讨论后将该人员停职,处分,直至开除!
12、严禁违规组织、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
13、严禁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;
14、严禁泄露、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;
15、严禁党员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决定;
16、严禁违规取得、持有、实际使用各种消费卡;
17、严禁党组织违规处理违纪工作;
18、严禁诬告陷害他人;
19、严禁境外违法犯罪或不尊重宗教习俗;
20、严禁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;
21、严禁对抗党和国家政策;
22、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在职权范围内发生公开反党行为;
23、不执行组织决定,会受到免职,调离岗位等处理。一个组织如果不能做到令行禁止,那它就无法保证贯彻执行组织的政策精神和命令决定。因此,任何组织都会对不执行决定的行为进行严厉处罚。
24、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、发放礼品;
25、严禁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;
26、严禁违规向从事公务人员或其亲属、特定关系人送礼;
27、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;
28、严禁生活奢靡、贪图享乐;
29、严禁违规接受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;
30、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;
31、一、政治纪律
32、严禁违反规定发展党员;
33、严禁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利益;
34、严禁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、重大事项;
35、严禁消极应付群众利益诉求;
36、四、群众纪律
37、严禁组织、参加反党活动;
38、严禁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;
39、严禁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;
40、严禁搞团团伙伙、捞取政治资本;
41、严禁优抚救灾中优亲厚友;
42、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;
43、在哪里找通正解?
44、严禁违反公序良俗;
45、严禁违规买卖股票或进行其他证券投资;
46、严禁粗暴对待群众;
47、严禁擅自举办评比表彰活动;
48、严禁组织、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;
49、严禁违反社会公德;
50、严禁违规接待或借机大吃大喝;
51、严禁侵害党员的批评、检举、控告、申辩、作证等权利;
52、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;
53、严禁违规为本人、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;
54、三、廉洁纪律
55、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,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,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纪律处分条例,是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的简称,是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制定的党内法规。这个《条例》的制定,旨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严肃党的纪律,纯洁党的组织,保障党员民主权利,教育党员遵纪守法,维护党的团结统一,保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。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细化了党章对党员、干部的纪律要求,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与时俱进,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举措,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、严肃性,保证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、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,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56、严禁瞒报和虚假汇报行为;
57、严禁侵犯群众知情权;
58、严禁组织、参加反党组织;
59、严禁违规发放薪酬奖金;
60、严禁权色交易;
61、严禁在分配、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或集体利益;
62、严禁不当谋求公款出国(境);
63、严禁违规干预司法行为;
64、严禁侵害群众利益;
65、严禁在国(境)外公开发表反党言论;
66、如果在班子分工中负责有意见,那就要单独的做到思想工作,深入沟通了解为什么不同意,原因是什么理由?
67、对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的规定。这次修订增加了两点情形,一是故意规避集体决策,决定重大事项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。也就是说,涉及“三重一大”的事项必须经过集体决策,决不能让少数人或者个别人决策。二是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的。
68、严禁叛逃行为;
69、严禁违规获取外国身份;
70、六、生活纪律
71、严禁私自携带、寄递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出入境;
72、严禁党组织不履行从严治党责任;
73、严禁组织、参加公款宴请、公款高消费活动;
74、严禁搞非组织活动破坏民主程序;
75、严禁违反考试录取工作纪律;
76、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、调动、交流等决定的,给予警告、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。
77、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
78、严禁离职或退(离)休后违规任职或从事营利活动;
79、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;
80、严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;
81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七章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,第六十五条:
82、严禁违规购买、更换、装饰、使用公车;
83、答,干部组织纪律有,约谈,警告,严重警告,记过处分,严重记过处分,撤职处分,开除公职等处分。如果是党员干部和党员领导干部的,还应该受到党纪处分。党内的纪律处分有,警告,严重警告,撤销党内职务,留省察看,开除党箱等处分。所以,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以身作则,模范遵守党纪国法。
84、严禁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;
85、严禁违规举办节会、庆典活动;
86、严禁违规用房;
87、五、工作纪律
88、严禁党员领导干部配偶、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营或者从业;
89、严禁对个人档案资料弄虚作假;
90、首先,要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,说明情况,讲清道理,要求副职必须胸有大局、勇挑重担,通过谈心交流,疏通思想,化解矛盾,使其愉快接受。
91、严禁擅自延长在国(境)外期限或变更路线;
92、这个问题在2018年修订的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中由明确规定,其中第七章“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‘——第七十条——第三款:故意规避集体决策,决定重大事项、重要干部任免、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;因此,违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属于违反“组织纪律“!在2003和2015版的也有相关的规定,都属于组织纪律范畴。
93、严禁纵容、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谋取利益;
94、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等利益;
95、严禁权权交易、为对方或其亲属、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;
96、严禁利用职权违规使用公物;
97、答,可以做副职工作。讲明道理,副职不取决定作用
98、严禁侵犯党员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;
99、严禁组织、利用宗教活动反党;
100、严禁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;
101、违反组织纪律。
102、严禁违规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;
103、严禁以权为他人牟利、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收受财物;
104、严禁组织、参加党内秘密集团或其他分裂党的活动;
105、严禁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;
106、严禁制作、贩卖和传播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;
107、严禁公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
108、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;
109、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;
110、严禁违规办理因私出国(境)证件;
111、严禁公款旅游;
112、其次,要对其严肃批评,指出其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情况下,缺少组织纪律观念,拒不服从党组织的安排,是完全错误的行为,如不及时纠正,将会受到纪律处分。通过批评,让其回到正确的道路上来。如果还是不行,可报告上级,并进行严肃处理。
113、严禁好大喜功致使损害国家、集体或群众利益;
114、二、组织纪律
115、严禁公开发表反党言论;
116、严禁违规兼职;
117、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;
118、严禁个人专权擅断;
119、严禁在国(境)外擅自脱离组织;
120、严禁利用职权侵占公私财物;
121、严禁违规兴建、装修楼堂馆所;
122、子分工负责不同意怎么办?
123、严禁违反家庭美德。